陕西对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工作给予补助
为做好陕西省农作物病虫害防控、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产品安全生产,陕西省农业农村厅日前印发《关于用好农业防灾救灾资金做好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工作的通知》,明确陕西省对开展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工作的补助细则。
《通知》明确,补助资金用于支持陕西省早发、常发、重发区域的小麦、玉米重大病虫害以及农区蝗虫等农作物重大病虫疫情防控,范围覆盖农作物病虫害及新发现可能给农业生产造成灾害损失的重大病虫害、植物疫情等,确保重发区域病虫疫情得到有效控制,新发突发重大农业植物疫情得到有效处置,不出现农作物大面积绝收成灾,有力保障粮食安全和农业生产安全。
《通知》明确,对陕西省早发、常发、重发区域的小麦、玉米重大病虫害及农区蝗虫等农作物重大病虫疫情防控,以及承担新发、突发重大农作物疫情防控的有关单位予以补助。资金用于病虫害防治有关购买药剂、应急处理、统防统治作业,生物防治、综合防治、生态控制技术,重大病虫监测设备运维、诱虫灯等监控扑杀设施器械配置、检疫处理以及必要的技术指导培训等,具体由农业农村部门结合防控需求组织实施、据实使用,可采取物化补助和作业补助等方式,优先对农户生产风险高、防控需求迫切的环节予以补助。其中,物化补助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作业补助按照准确核定的承担统一实施任务量直接发放给提供作业服务的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