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1日,《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施行,其中明确规定“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青浦检察积极对应新规,助力卸下“生鲜灯”的美颜滤镜,让市民菜篮子拎的更安心!
第一步
率先行动,聚焦区域普遍问题
“生鲜灯”事关百姓“舌尖上的安全”。在“生鲜灯”的“美颜”下,食品的真实色泽被掩盖,消费者对食品新鲜度的辨识受到一定程度影响,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024年1月,区院积极响应新规,率先开展专项行动。经地毯式排摸,发现辖区9家菜场、3个大型超市60余户生鲜经营户使用粉色、紫色等暖色光源灯对待售肉类进行照射,肉眼可见下已造成肉类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的明显改变。
第二步
科技赋能,提升检察办案精度
为避免肉眼观察对于判断生鲜灯是否达标存在的不确定性,区院使用手持便携式光谱分析仪对生鲜灯的照度、色温、显色指数等主要参数进行测量和分析,让检测数据“说实话”。
第三步
检行携手,破解治理难题
2024年2月4日,区院向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加大力度,整治菜场“生鲜灯”乱象,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立即责令涉案商户更换不合格灯具,并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宣传渠道,对禁用“生鲜灯”相关条款等新规开展宣传宣贯,确保应知尽知。
第四步
公众参与,确保整改落地见效
2024年4月28日,区院联合主管部门就“生鲜灯”整治开展“联合回头看”,并邀请区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益心为公”志愿者代表见证。经回头看,涉案农贸市场及销售摊位均已完成整改,新换灯具的显色指数(Ra值)达标。
区人大代表、“益心为公”志愿者汤明根表示,通过公益诉讼监督,鲜肉恢复了本色,消费者的感官认知也不再受到“美颜灯光”的误导,整改效果明显,大大提升了群众的幸福感和安全感。
第五部
送法上门,传递司法为民温度
办案过程中,检察官送法上门,赴各大农贸市场开展一系列食用农产品新规宣贯,并通过播放普法食品、派发宣传单等方式向商户和消费者开展宣传,既鼓励商户诚信经营,又提高了消费者维权意识,得到了商户、市场管理方和群众的一致认可。
第六步
检察护企,推动建立示范菜场
青浦检察以公益监督促治理效能水平,护航企业绿色健康高质量发展。经上述工作,助力推动辖区4家菜场全面升级,让老旧菜场既有烟火气,更具文明范。其中,徐盈菜场以更换生鲜灯为契机,推动整个菜场进行转型蝶变,一并更新了最新农药残留等检测设备和智能化感应秤,打造成为全区“示范性菜场”。高科技、新技术的应用为市民带来了更为舒适安心的体验。
第七步
走深走实,撑起食用农产品“保护伞”
除“生鲜灯”问题外,区院还针对农贸市场和大型超市食用农产品未依法纳入农产品追溯系统、入场食用农产品的查验留存票证执行不严、销售未预包装生猪内脏等问题开展监督,共推动辖区9家菜场、3个大型超市60余户经营户全面整改生鲜灯、提高食用农产品质量管理水平,真正实现从办理到治理,从治标到治本的制度价值。
小菜场,大民生。菜市场是离百姓最近的烟火气。
下一步,青浦检察将继续扎实开展“检护民生”专项,锚定人民群众普遍关切、社会反响强烈的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损害公益突出问题,充分发挥公益诉讼监督职能,凝聚行政机关共治合力,规范市场秩序,实现全域整治,以检察履职撑起食品安全的“保护伞”,当好人民群众的护“胃”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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