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全国水生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座谈会现场
12月12-13日,2023年全国水生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座谈会暨第三届农业农村部水产养殖病害防治专家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在浙江湖州召开。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站长、中国水产学会秘书长崔利锋出席会议并讲话,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总工程师李清作2023年全国水生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报告,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养殖处负责人莅会指导,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杨大海、浙江省湖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夏坚定出席会议并致辞。
会议指出,高水平做好水生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是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水生动物疫情、提高水产品稳产保供能力、推进渔业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保障。近年来,全国水生动物疫病防控体系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有关要求,真抓实干,开拓创新,实验室硬件建设不断加强,防疫人员队伍逐步壮大,疾病监测预警持续开展,科普和技术服务不断创新,科技支撑保障有效提升,苗种产地检疫制度全面实施,无规定水生动物疫病苗种场创建工作正式启动,国际交流合作不断深化,水生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会议强调,当前我国水生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依然面临一些问题,养殖病害对产业发展构成较大威胁,防控形势依然复杂严峻,防控体系队伍出现弱化倾向,综合防控工作机制需进一步健全等。
会议要求,下一步要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各级渔业主管部门要全面推动落实水生动物防疫各项制度。一是推进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制度实施。进一步加强官方兽医管理工作,指导官方兽医严格按照动物检疫规程规定实施检疫,完善动物检疫电子出证系统,组织开展相关法律规章和水产苗种产地检疫知识宣传培训。二是推进无规定水生动物疫病苗种场建设。按照“质量第一、宁缺毋滥、成熟一个、评估一个”的原则开展评估,做好无规定水生动物疫病苗种场宣传和管理,不断提高我国水产苗种场的生物安保水平,为我国水产养殖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三是推动落实水生动物防疫保障经费。按照《动物防疫法》有关要求,将疫病监测等防疫相关工作列入各类惠渔政策统筹安排,予以倾斜支持。
各级水生动物疫病防控机构要不断提升工作能力水平。一是持续加强病防体系能力建设。加快落实《全国动植物保护能力提升工程建设规划(2017-2025)》,强化防疫体系的硬件实力。继续组织开展水生动物防疫系统实验室检测能力验证,促进提升体系整体技术水平。二是扎实做好疾病监测预警。认真落实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推广“五大行动”部署要求,大力推广绿色生态养殖技术模式,开展重要水生动物疫病专项监测和疾病测报,加快水生动物疫病快速检测技术推广应用,有效提升疫情应对能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三是深入开展科普宣传和技术服务。开展线上线下多种形式水产养殖疾病防控技术培训,编制防疫宣传资料和科普视频,推广应用“鱼病远诊网”,多措并举做好技术服务。
农业农村部水产养殖病害防治专家委员会要充分发挥智库作用。一是积极参与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研究,为水生动物防疫工作提供决策咨询和政策建议。二是依托专家委员会平台,加强不同学科、不同部门之间的联合协作,推动构建综合防控机制,促进科研成果转化应用,服务水产养殖业高质量发展。三是积极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密切联系联合国粮农组织、世界动物卫生组织等,参与国际事务,不断提升我国在水生动物防疫领域的话语权和主动权。
第三届农业农村部水产养殖病害防治专家委员会委员合影
会议期间,发布了《2023中国水生动物卫生状况报告》,表彰了在2023年全国水生动物防疫系统实验室检测能力验证中取得优秀成绩的单位,宣读了第三届农业农村部水产养殖病害防治专家委员会的委员名单。湖州市南浔区、浙江省、福建省、广东省和青海省等5个地区代表作了典型交流发言。农业农村部水产养殖病害防治专家委员会专家作了甲壳类贝类、淡水鱼和海水鱼疫病形势分析报告,对《农业农村部水产养殖病害防治专家委员会章程》进行了修订,研讨交流了水生动物疫病防控形势和存在问题,明确了下一步重点任务。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等单位代表参会。来自全国各省(区、市)渔业主管部门、水生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水产技术推广机构相关负责人,以及第三届农业农村部水产养殖病害防治专家委员会委员、全国水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水产养殖病害防治分技术委员会委员和特邀专家等200余人参加会议。【疫病防控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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